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上升到关系党和国家事业的战略高度,大气污染防治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移动源排放是大气污染物的重要来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统计显示,2017年移动源氮氧化物(NOn)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分别占污染源排放总量的59.6%和 23.5%。《中国移动源环境管理年报(2022年)》显示,2021年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的NOx和颗粒物(PM)分别占移动源排放总量的29%、55%,与机动车相比,非道路移动机械的NO、PM排放量分别为机动车的一半和两倍多。根据排放状况,全面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管控已经成为大气污染治理方面迫切而重要的任务。因此,国家不断通过各项政策、法规、标准等推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