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推动绿色“一带一路”建设,根据《2019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东南亚与中东欧环境政策法规及绿色投资概述》选取了6个东南亚国家(新加坡、印度尼西亚、越南、泰国、老挝、马来西亚)和5个中东欧国家(匈牙利、波兰、罗马尼亚、捷克、塞尔维亚),系统梳理了各国社会经济、生态环境、环境管理、环境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环境国际公约状况,并结合中国企业在各国投资的实践案例,分析对外投资面临的环境社会风险,为政府、企业及相关机构参与和投资“一带一路”提供对策建议。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源于中国,但可持续发展的机遇和成果属于世界。我相信,随着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开展,世界将获得疫情后绿色复苏和绿色发展的新机遇和新动能。让我们持续深入交流、共享经验,深化共识、凝聚合力,携手共创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