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发展需要尊重自然,人、水、城三者应和谐共生。建设海绵城市,首先要牢固树立“全域”和“系统化”的思想,着眼于流域区域的整体谋划,立足于构建良好的“山-水-城”关系,同时将海绵城市理念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全过程,实现生态措施与工程措施的融合。近年来,我国在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过程中,出现过不少问题。从认识上看,一方面,还持有“海绵城市无用论”的偏见,认为海绵城市对解决城市内涝问题几乎没有什么贡献;另一方面,也存在“海绵城市论”的错误论调。从工程实践上看,设计、施工和运维上都存在一定的问题。针对目前存在的这些问题,为进一步科学合理地推进海绵城市的建设,2022年4月,住建部办公厅及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建办城[2022]17号),进一步明确了海绵城市的内涵和实施路径,并对规划编制、项目设计、建设运维和长效机制等方面提出了清晰的要求,为海绵城市建设的推进指明了改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