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税法和法哲学之间相互渗透形成的跨学科学术论述,讨论的主题是税收法治的基本框架。在资本主义经济中,税收不仅仅是政府和公共服务的支付方式,对于政治体制实现经济正义和分配正义而言,税收也是最为重要的手段。尽管人们对于何为公平意见不一,但税收政策直接呈现出公平问题却是一个普遍的感受。(如谁应该缴纳多少税?所为何来?哪些收入免税或需从税基中扣除?何种税后收入或不同人群的缴纳税款上的不平等是正当的?)两位作者针对目前税收公共政策的伦理维度进行探讨存在缺失或不甚热烈的情况,通过对一些税收基本问题的分析研究,从经济正义的角度提出了私有财产是一个法律习俗,私有财产权由法律而确立而非天赋权利的观点,进而认为诉诸于“税前收入”作为财产权的基准来衡量税收政策的逻辑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