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监察委员会坚持“打虎”“猎狐”“拍蝇”多管齐下,高压惩治腐败成效显著,如何有效预防腐败成为监察反腐由治标向治本转变的关键。本书围绕监察委员会如何预防腐败这一研究问题,按照“理论阐释―制度分析―实践检视―政策因应”的研究思路进行研究内容设计。本书借鉴权力监督与制约、结构功能主义、制度预防腐败等理论资源,分析监察委员会的预防腐败职能设置的理论逻辑、法治逻辑和实践逻辑,阐明监察委员会预防公权力腐败何以可能、何以可为、何以当为。首先,本书以多管齐下消除公权力腐败的各个发生要件为核心逻辑,从防范公权力滥用、抑制腐败动机和消除腐败机会三管齐下的维度揭示监察委员会预防腐败的系统方略。其次,本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等监察法律法规设置的各项监察职能在预防腐败中的重要作用为基点,构筑监察委员会的预防腐败职能体系,阐明监察委员会运用各项监案职能预防公权力腐败的作用机理。最后,本书以“制度―制度相关人―制度运行环境”的制度有效性框架为基础,分析监察委员会预防腐败的现实梗阻与破解路径,为监察委员会有效预防腐败提供有针对性的理论思考和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