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式是一种成熟、稳定的存在状态,是发展的方式,也是人类文明的综合表现形式。中国古代法文明模式在数千年的发展中,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古代法文明模式有相同(相通)之处,比如,都经历了神权法时代,都有着身份等级制度,都以公平、正义为追求理念,但延绵时间最久、稳定成熟并独树一帜的中国古代法文明模式更具有鲜明的特色。中国古代法文明模式以“沿波讨源”、渐进完善的发展方式经过数千年的打磨,不断臻于完善。就制度而言,中国古代法文明模式刚柔兼顾,软法发达,法律不仅有止恶的禁止作用,更有扬善的导向与鼓励作用。就体系而言,在中国古代法文明模式中,多种法律形式无不以“礼”为核心,礼法水乳交融、完美契合。就思想理念而言,中国古代法文明模式将王朝推崇的以儒家为本的主导法思想与被社会广泛认可的主流法思想相统一,形成尊礼守法的社会共识。中国古代法文明模式是辉煌的中华古代文明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不是其中的“黑洞”;其凝结了古人的法律智慧,是我们发展现代法治的动力与平台,而不是包袱与羁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