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说哈耶克这里的意指相当明确:《感觉的秩序》对于他建构其自由主义理论体系至关重要。而为了进一步明确这种重要性,我们简要梳理该书的基本论题,然后在此基础上明确该书论题与哈耶克自由主义理论体系之间的基本哲学关联。《感觉的秩序》被哈耶克本人定位为一本理论心理学著作,但它的基本阐述方式是哲学性质的。其核心问题在于,人的心智秩序如何形成和进化。为回答这问题,哈耶克首先突显了物理秩序和现象秩序(即心智秩序)之间的“不同”,并把现象或心智秩序解释为一种感觉质性的秩序。然后,哈耶克引入了“神经秩序”这一概念,并认为在现象或心智秩序与神经秩序之间存在一种“同构”关系。于是,考察人的心智或现象秩序,亦即感觉质性的秩序,如何形成和进化,就可以转换为考察人的神经秩序如何形成和进化。由此,哈耶克借助生理心理学乃至实验心理学的言述,详细考察了人的神经系统的“分类”过程,并解释了诸如“多重分类”、分类的基本形式、复杂形式、不同类别之间关系的分类等等,最终则把人的神经秩序解释为一种处在不断进化之中的“层级秩序”。此后,哈耶克还描述了人的心智秩序的一般结构,这主要包括“前感觉经验”或“结联”“地图”“模式”和神经系统的“关联过程”。其中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哈耶克对“地图”之“预期”或“预选择”功能的解释、对“地图”—“模式”—“关联过程”的“过去—现在—将来”的时间性意指,等等。此外,值得提及的还有哈耶克对意识和无意识、以及对“抽象”的解释,其中阐释了一个核心观念在于,人的意识或感觉经验乃以无意识或前感觉经验为前提和限度。最后,在《感觉的秩序》的第八章,哈耶克还着重论及了上述理论的基本哲学意义。这主要在于哈耶克对经验与“知识”的理解、对“现象主义”与二元论的态度、对作为“模式建构”之“解释”的解释,对作为人们认识周遭世界之一般方式的“原理的解释”的阐释、对“解释”或人的认识的“限度”的强调,以及对“科学之划分”以及人的“意志自由”的评论,等等。表面上看来,哈耶克在《感觉的秩序》中所阐述的上述理论跟他的自由主义思想体系(包括其经济理论、社会哲学、法哲学,以及政治和道德哲学等等)之间似乎没有直接的关联。但如果我们把哈耶克的自由主义拆解为几个核心论题域,并仔细打量的话,就会发现它们跟《感觉的秩序》的基本论题在哲学层面上紧密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