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并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自2010年国务院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以来,基于主体功能区的生态环境治理加速推进。2015年,环境保护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编制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国家主体功能区环境政策的若干意见》成为环境政策体系中第一个基于全国主体功能区划分方案具有系统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部门政策意见。近年来,我国突出的环境问题得到较大程度的缓解,以人口、经济和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初步形成,但生态环境质量与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状况未能改变,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差距还较大,发展与保护的矛盾依然突出,构建协调人口、经济和资源环境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的任务艰巨。同时,关于主体功能区生态环境的研究还不充分,针对性和现实性不足,没有形成一个系统性、宏观性的理论框架和方法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