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1年6月10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 法律中明确,国家在海南岛全岛设立海南自由贸易港,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实现贸易、投资、跨境资金流动、人员进出、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 在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方面,确立“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货物贸易监管模式,对负面清单之外的跨境服务贸易,按照内外一致的原则管理;在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方面,全面推行极简审批投资制度,完善投资促进和投资保护制度,强化产权保护,适用专门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和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清单,逐步实施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在税收制度方面,按照简税制、零关税、低税率的原则,明确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岛封关时、封关后简化税制的要求,免征关税的情形以及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实行所得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