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重庆市志·乡镇企业志1986~2002》(以下简称本志)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客观地记述了重庆市乡镇企业发展历程。二、体例本志卷首设图片、综述、大事记概览全貌。专篇设有组织机构、改革与经济技术合作、产业布局、主要产业产品、经营管理、重点乡(镇)村和园区建设、荣誉榜、区县乡镇企业简介八篇。各篇下设章、节、目等层次,采用述、记、志、表、录等体裁详述史实。三、断限本志上限为1986年,下限为重庆市乡镇企业管理局行政体制变更后的2002年。为了反映乡镇企业时代特点,个别内容上溯到1986年前,个别内容下延到2003年。四、纪年本志纪年采用公元纪年。“直辖后”指1997年3月14日全国人大批准设立重庆直辖市后。五、称谓本志机构名称均以当时的名称为准,首次出现时使用全称,重复出现时使用规范简称。“市委”“市政府”直辖前指中国共产党四川省重庆市委员会、四川省重庆市人民政府,直辖后指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委员会、重庆市人民政府;“省乡企局”指四川省乡镇企业管理局;“市乡企局”直辖前指四川省重庆市乡镇企业局,直辖后指重庆市乡镇企业管理局;“企办室”指乡镇(街道)乡镇企业办公室;“两市一地”指重庆直辖前代管的万县市、涪陵市和黔江地区;“酉阳县”“石柱县”“秀山县”“彭水县”分别指“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六、文体本志采用现代语体文,记述体,标点符号和数字的使用遵循国家规定,力求行文规范。七、资料本志资料来源于重庆市档案馆,重庆市乡镇企业管理局档案室、年度统计报表,各区县(自治县)乡镇企业管理局提供的资料和《四川省志·乡镇企业志(1986-2005)》、1990年至2003年的《中国乡镇企业年鉴》;本志表中数据1986-1996年为四川省重庆市辖区范围统计数据,1997年后为重庆市现辖区范围内统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