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蒙古自治区志-气象志(1988-2007)》客观地记述了内蒙古自治区1988年至2007年气象事业的发展史实。鉴于气候分析的需要,采用了1988年以前的一些数据。某些气象灾害的记述,也向前有所追溯。二、各章节内容间有交叉,但从各章节的特点出发,记述中各有侧重。三、《内蒙古自治区志-气象志(1988-2007)》以行业记述为主,故将非气象部门中有关气象业务方面的史料,也收录入志。四、科研成果完成人员的列名,凡获奖项目,按主要完成人员名单列入;其他项目,按科研成果总结或成果鉴定报告表所列名单列入。五、志中所有气象名词、术语、统计计算标准等,均按气象技术规范规定为准。无统一规定者,从习惯。六、1999年9月至2004年10月,哲里木盟、伊克昭盟、呼伦贝尔盟、巴彦淖尔盟、乌兰察布盟先后撤盟设市,分别更名为通辽市、鄂尔多斯市、呼伦贝尔市、巴彦淖尔市、乌兰察布市,其盟所在地通辽市、东胜市、海拉尔市、临河市、集宁市分别更名为科尔沁区、东胜区、海拉尔区、临河区、集宁区。本志在综述及表格中,涉及上述地区的,一律以更改后的地名相称。个别事件的记载,以事发当时地名相称。七、为补充第一版志书中大事记内容,本志书大事记从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列编,收录范围为发生在内蒙古气象部门的大事、要事。八、由于志书资料所跨年代较长,气象部门管理体制又几经变动等原因,档案分散,有些重要史实资料无处可查,或查阅不全。如有遗漏或失实之处,敬请知情人士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