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志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由《衢州市志(1985-2005)》全文本浓缩精简而成,在保留其主要内容的基础上重新加以编排,力求为社会各界和广大读者提供一部了解衢州设立地级市以来发展历程的便览读本。二、本志反映衢州市情概貌,突出地方特色和时代特点,以市本级为主,兼顾辖县(市、区)。三、本志采用大编体,除卷首、卷末外,主体部分由区域环境、居民、城乡建设、政治、经济、文化、人物等篇构成,设篇、章、节、目4个层次,部分目下设子目。四、记载上限为1985年,下限为2005年,酌情向前追溯或向后延伸。五、以志为主,兼用述、传、图、表、录等体裁。使用现代规范书面语体文,行文力求准确、简洁和生动。六、本志所言衢州“解放前、解放后”,以1949年5月衢州全境解放为界;所记“改革开放”,特指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上提出的“对内改革、对外开放”战略决策;所指外资,按市政府招商引资统计口径,包括所有市域外引进的资金;所指外贸,按国家外贸统计口径。七、市辖区和县级政区分别简称为“柯、衢”和“江、龙、常、开”。其中“柯”指柯城区。“衢”有二义:2001年12月26日前指衢县,2001年12月26日起指衢江区。“江”有二义:1987年11月27日前指江山县,1987年11月27日起指江山市。“龙”指龙游县,“常”指常山县,“开”指开化县。八、标点、数字遵循国家标准出版规定,GB/T15834-2011《标点符号用法》,GB/T15835-2011《出版物上数字用法》。九、计量单位采用国务院1984年2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