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灿明,男,1963年4月生,汉族,湖南桃江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党委常委、教授、博士生导师。首批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83年毕业于湖北财经学院财政专业;1986年中南财经大学财政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1996年中南财经大学商业经济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获经济学博士学位。2005年8月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党委常委。2014年1月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党委常委。兼任中国财政学会副秘书长、理事,湖北省财政学会副会长,湖北省人民政府咨询委员,武汉市人民政府咨询委员,黄石市人民政府咨询委员。从事财政学教学与科研30多年,是中国财政学界杰出的中青年学者之一。主要研究方向:财政基础理论和财政政策。主持完成了10余项国家、省部级课题(含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青年教师基金课题)。曾获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青年教师基金奖励与资助,获香港大学毕业同学会奖学金基金资助。邹进文,男,1964年12月出生,汉族,湖南益阳人,民革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1987年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历史系历史专业;1990年获华中师范大学历史系中国近现代史专业硕士学位;1999年获中南财经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博士学位。2001-2003年在武汉大学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历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学科建设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兼发展规划部部长,经济学院院长。2005-2006年,挂职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主要研究方向为经济思想史。高利红,女,1970年生,河南洛阳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教授。湖北省第二届“十大中青年优秀法学家”。先后就读于原中南政法学院、武汉大学;1992年获法学学士学位、1999年获法学硕士学位、2003年获法学博士学位。《环境资源法论丛》副主编,《私法研究》编辑、环境资源法研究所副所长,中国环境资源法研究会法学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湖北省环境资源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武汉市环境资源法学会副会长。长期从事环境资源法研究教学工作。执笔起草了《湖北省森林管理条例》、《湖北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等地方性法律草案,并为多部国家环境立法提供过论证报告、立法建议等,为社会提供了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主持或参加完成了中国社科基金、教育部、司法部、水利部等多个科研项目,并获得“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科技进步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