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 公共管理与服务类 第2辑)/中国教育报告标准与指南》收录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目录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4〕48号),以及部分中等职业学校公共管理与服务类专业教学标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 公共管理与服务类 第2辑)/中国教育报告标准与指南》包括商务助理、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民政服务与管理、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共5个专业的专业教学标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 公共管理与服务类 第2辑)/中国教育报告标准与指南》可供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中等职业学校,以及学生、家长和社会用人单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