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学》在绪论外,设置了立法理论、立法制度和立法过程这三个教学板块,以尝试从价值、规范乃至事实运行层面对立法学知识体系完成全景式勾勒。首先,在立法理论板块,设置了概述、立法的历史发展、立法指导思想和原则、立法价值这四章内容,尝试从概念。本质与目的、功能与作用、产生发展历程、指导思想、原则、目的性价值、道德性价值等方面,来明晰立法学的规范内涵,以奠定体系化立法观的理论基石。其次,在立法制度板块,设置了立法主体、立法体制、中央立法、地方立法这四章内容,尝试从立法机关、立法权限、国家立法机关立法、国家行政机关立法、军事机关立法、一般地方立法、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经济特区和特别行政区立法等方面,来厘清我国立法制度的规范事实,以确立体系化立法观的载体支撑。最后,在立法过程板块,设置了立法准备、立法程序、立法技术这三章内容,尝试从立法预测、立法决策、立法规划、立法起草、提出法律案、审议法律案、表决通过法律案和公布法律、制定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程序、立法的结构技术、立法的表述技术等方面,来厘清我国立法活动的运行过程与技术工具,以带领界分体系化立法观的过程要素。此外,《立法学》凸显通过穷尽引注与参考文献的方式,来拓展所涉知识内容并强化相应知识工具的周延使用,进而尝试推动读者在法释义学(或法教义学)范式下学术规范的训练与养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