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转发西南局关于克服学校教育中混乱现象
电报的批语(一九五一年七月九日)
对伍修权《关于和平解决朝鲜问题》发言稿的修改
和给毛泽东的信(一九五一年七月十日)
在陈云关于高小毕业生安置问题给刘少奇等的
信上的批语(一九五一年七月十一日)
对兵工代表团与苏联谈判装备问题给徐向前电报
的修改(一九五一年七月十二日)
为毛泽东起草的关于李奇微广播全文事
给金日成等的电报(一九五一年七月十三日)
关于处理云南普洱区几个经济问题的指示
(一九五一年七月十三日)
为毛泽东起草的关于在朝鲜停战谈判中坚持一切
外国军队撤出朝鲜给李克农等的电报
(一九五一年七月十七日)
关于东北地区苏联专家发薪标准给高岗、林枫的
电报(一九五一年七月十七日)
关于请派专家检修重庆号巡洋舰给布尔加宁的
电报(一九五一年七月十八日)
为毛泽东起草的关于讨论撤兵对案给李克农等的
电报(一九五一年七月二十日)
为毛泽东起草的关于不将撤退外国军队列入朝鲜
停战谈判议程给斯大林的电报
(一九五一年七月二十日)
关于修建公路问题给中财委等的批语
(一九五一年七月二十日)
中央关于访问南方老根据地工作中几个问题处理
原则的指示(一九五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为毛泽东起草的关于不将撤退一切外国军队问题
列入停战谈判议程的电报
(一九五一年七月二十二日、二十三日)
关于铁路援朝预算方案给彭德怀的电报
(一九五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对李克农报送南日七月二十五日停战谈判会议
发言稿的修改(一九五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为毛泽东起草的关于南日两个发言稿的修改和
使用给李克农等的电报
(一九五一年七月二十四日)
关于公布接受美国津贴的基督教团体处理办法的
命令(一九五一年七月二十四日)
为毛泽东起草的关于南日第二个发言稿
暂不提出给李克农等的电报
(一九五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为毛泽东起草的关于发表南日七月二十五日
发言和我方公报给李克农等的电报
(一九五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在高岗关于尤金赴京电报上的批语
(一九五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关于报送中苏合营造船公司三个文件给毛泽东等
的信和在附件上的批语
(一九五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为毛泽东起草的关于驳斥乔埃发言事给李克农等
的电报(一九五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关于张东岳任职事给王震、邓力群的电报
(一九五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为毛泽东起草的关于非军事区民政事项与监督
机构问题给金日成等的电报
(一九五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对军事订货和兵工建设问题给徐向前电报的修改
(一九五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对不去东德与捷克参观兵工生产事给徐向前电报
的修改(一九五一年七月三十日)
中央军委关于处理法国飞机入侵我国领空事给云南省
政府等的电报(一九五一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