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导 论
上 编 人工智能的法律属性与规制路径
第一章 人工智能的“非人”法律属性
第一节 “人工智能也是人”的迷思
第二节 人是法律人格的中心
第三节 人工智能无法挑战法律人格
第四节 人工智能法律主体无法合理构建
本章小结
第二章 人工智能的代码规制路径
第一节 “法律代码化”:以代码重塑法律制度
第二节 “代码法律化”:以法律与伦理规范代码
本章小结
中 编 信息数据的确权困境与破解之道
第三章 信息权利范畴的模糊性使用
第一节 信息权利范畴的模糊性使用类型
第二节 模糊性使用的成因:信息与数据的多重面孔
第三节 模糊性使用的后果:理论与实践的双层危险
第四节 厘清信息权利范畴的策略选择
本章小结
第四章 数据确权的困境及其成因
第一节 既有规范适用的类型及缺陷
第二节 新型权利理论的模型及困境
第三节 困境成因:传统权利理论的失效
本章小结
第五章 算法维度下数据确权的反向实现
第一节 算法构成数据价值的中心
第二节 算法奠定数据权利的基础
第三节 算法确立数据权利的规制框架
本章小结
下 编 智能应用的法律风险与致害责任
第六章 司法区块链的可能与限度
第一节 司法区块链的应用图景
第二节 司法区块链的复合风险
第三节 司法区块链的双层规制
本章小结
第七章 自动驾驶的侵权责任
第一节 自动驾驶类型及其侵权责任模式
第二节 自动驾驶的产品责任适用
第三节 自动驾驶交通事故责任构建
第四节 自动驾驶汽车保险的三层结构
本章小结
第八章 搜索引擎算法致害的侵权责任
第一节 搜索引擎的属性及责任
第二节 侵扰性内容的判断及“被遗忘权”的影响
本章小结
代结语 人工智能法学研究的批判与回应
附录 域外人工智能规制的典型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