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法学方法的运用都要以一定的法律文本为载体而开展。法学方法虽然具有固定性,但法律文本的变化也将直接导致法学方法研究对象的变化,并因此给法学方法提出新的问题与新的挑战。在《民法典》已经颁布生效的背景之下,如何妥当运用法学方法对《民法典》文本展开解释,是《民法典》适用过程中的首要任务。与此同时,《民法典》的出台也为法学方法提供了大量的全新素材,成为丰富法学方法的重要契机。我们要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法学理论体系,形成对中国立法和司法实践有解释力的知识和话语体系,必须要以《民法典》为基础,全面展开对方法论的研究。在《法学方法论:以民法适用为视角(第二版)/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首版的基础之上,笔者结合《民法典》以及近年来我国司法实践的发展经验,对《法学方法论:以民法适用为视角(第二版)/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作了必要的修改和完善,增加补充了《民法典》的条文,将其作为研讨法学方法论的素材,并结合相关案例对法学方法论的运用进行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