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的基本精神,全面贯彻2016年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小组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并由*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颁布的《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以及*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建立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的意见》中有关鉴定人出庭作证的相关要求,保证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有关鉴定人出庭作证规定的真正实现,持续提高鉴定人出庭作证的能力和水平,防止因鉴定不科学、不可靠和不可信带来的影响诉讼效率和司法公正问题,司法鉴定教育培训系列教材编审委员会组织有关学者和实务专家历时三年编写了《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指南》,作为鉴定人出庭作证的培训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