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势群体是一个相对概念。《平等和不歧视:弱势群体人权保护国际标准研究》中的弱势群体是对包括妇女、儿童、残疾人、少数者(那些在民族、种族、宗教或语言上属于少数的人)、移徙工人在内的五个群体的统称。人权,对于弱势群体而言,就是不再被歧视,就是与非弱势群体事实上的平等。然而,在一个崇尚创新、追求规模和效率的时代,人们总是更愿意把全部的智慧和精力投入到新知识、新概念和宏大的叙事上。相形之下,“弱势群体保护”“平等”“不歧视”“微观个体”等话语似乎过于常识性和微不足道。值得庆幸的是,时代在前进,我们对人的价值、人的尊严的认识也在随之变化。新的政治力量的产生、科学技术的进步、新的压迫方式的出现、经济全球化乃至逆全球化,都在悄无声息地影响和改变着人们的固有认知。常识亦应与时俱进,在时代的语境下来解读,才具有现实意义和生命力。况且,即使是非常朴素的常识,在现实中也常常难以被尽数落实,这也是事实。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既有支配人们思想的刻板观念,更有无法忽视的既得利益。而真正给社会发展设限的,不是那些我们擅长的、做得好的地方,恰恰是那些必须而又难以改进的事情。希望《平等和不歧视:弱势群体人权保护国际标准研究》能成为反思和重新出发的助力,在平等和不歧视观念已然普及的年代,通过更加现实可行的方案和措施,使弱势群体有一个被公平以待的现在和可以期待的未来,以对实现那个我们孜孜以求的公平正义、多元包容、和而不同的世界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