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方既书论选集(五卷本)》以客观事实为据,对书法之所以成为艺术、字体之所以形成发展以及不同时代之所以有不同的审美需求等进行研究,以此把握书法艺术的文化内核:书法艺术的形成和发展,既源于民族要以文字保存语言信息的社会生活需要,又取决于当时所能利用的物质条件和技能,同时,还受制于现实生命形体构成规律而孕育的种种造型意识。书法作品的创作和欣赏,其中都体现着深厚的民族文化精神。汉字之所以形成如此体式,书写之所以有系列法度的讲求,抽象的书法形象之所以讲求神采,都昭示民族文化精神对书法艺术形成和发展的影响。书法何以产生?汉字书写何以成为艺术?书法之美究竟是什么?书法美的本源到底在哪里?书法的审美范畴、审美词汇从何而来?书法与现实究竟存在怎样的关系?……这些问题,归结起来就是书法美学问题。陈方既先生认识到:美学精神是艺术标准确立的重要根基,是艺术理想建构的重要尺度,也是艺术情怀提升的重要滋养。他从林林总总、纷繁芜杂的书法美学现象中,从浩繁的古代书学及有关典籍中,从扑朔迷离、争奇比怪的书法现象中,抓住书法美学中的本质和核心问题,针对书法发展中各种矛盾、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剖析,直至找出所以然,做出令人信服的解答,答案尽在《书法创作中的美学问题》一书中。在改革开放初期书法美学大讨论中,陈方既先生通过比较各种文艺现象,提出“书法是抽象的造型艺术”,为书法摆脱一时认识混乱的局面找到了清晰而准确的定义。从反驳“书法美是现实美的反映”“书法美是现实形体美和动态美的反映”的观点人手,联系实际生活,联系艺术创作,开始了真正意义的书法美学研究。他认为:研究书法美学,首先必须弄清楚什么是书法美;要认识书法美得先认识艺术美;要认识艺术美,首先得认识美和美感。而没弄清“艺术美并不是现实美的反映”这一根本,是难以解释书法美学现象的。他从微观到宏观、从现象到本质剖析问题,把对书法美的认识还原到追问“美,是怎么一回事”的基点上,然后辨析什么是艺术美,什么是书法艺术美,再深入论证书法与现实的关系。通过层层剥笋、环环相扣、步步为营、逐步推进的办法,洞幽烛微地引路探寻,得出的结论令人豁然开朗:美,不是客观事物的固有属性;艺术美不是客观现实美的反映;美,除了讲究感性形象和形式之外,还须具备更深层次的内蕴,这内蕴的根本在于显示人的本质力量的丰富性。方既先生明确指出:美与美感,是动物的人“人化”过程中同时产生的,互为因果、共同发展;美感活动是人类独有的建立在物质基础之上的精神文化现象;艺术美,是艺术家充分把握艺术创作规律、运用艺术技巧进行的艺术形象创造。书法美,是对“写”“字”这一书法艺术形式的充分利用,进行形象(意象)思维与形象(意象)创造,其创造过程的方方面面,显示出书家的功力、修养、情性、意趣、气格等“人的本质力量的丰富性”之美。陈方既先生数十年来撰写了大量书学论文,散见于全国各地书法专业报刊,结集为《书事琐议》。大多数文章关注时代书坛热点,如书法创新、丑书现象、流行书风、碑帖之争、雅俗之论等。文章就事论事,观点鲜明,言之有物,通俗易懂。作者对书坛时弊的尖锐批评,让人们在反思中获取教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