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民法典》的实施,民法对刑法适用带来的影响引起我国法学界和司法实务界的高度关注。因为民法与刑法之间存在前置法与后置法之间的密切关联性。尤其是人身犯罪和财产犯罪中所涉及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都是民法调整的对象,当这些法律关系受到侵害的情况下,首先应当由民法进行调整,只有当这种侵害行为达到犯罪程度时,才受到刑法的调整。因此,民法对刑法具有一定的制约性,这是在刑法实施中必须格外重视的。不可否认,以往我国从事刑事司法活动的人员对于民法是不太熟悉的,尤其是在刑民交叉案件中,如何正确区分民事违法与刑事犯罪之间的界限,还存在认知上的差距。《民法典》的颁布与实施对刑事司法人员带来挑战,要求他们不仅要娴熟地掌握刑事法律知识,而且要深度了解民事法律知识,尤其是要掌握民事法律关系的分析方法。只有这样,才能适应《民法典》实施以后的刑事司法活动的需求。 本书以民法典中与刑法内容相关的规定为主线,以案例为桥梁,充分运用天理国法人情,分析比对民法典与刑法相关问题之间的关联性、一致性和差异性,把民法、刑法的边缘界限和相互关系分析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