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本写给法官的书,面对民商争议,法官需要将法理、法律、利益衡平、价值导向与社会伦理常情、正义公平有机统一于法律适用过程中。 这是一本阐释如何破解民商事疑难案件裁判的书。面对疑难,指引法官在现有法律体系内寻求*妥当的裁判方案。 这是一本有效涤除机械司法、感性司法、立法研究型司法,推崇崇法型裁判思维模式及裁判方法的法律适用的书。 这是一本“上通法理”——鲜活揭示民商法法理在案件裁判中的精准运用,“下接地气”——妥当解决实际问题且价值导向积极向上,“中靠法律”——实证演绎民商事争议的妥当解决,必应、必能、必须以现行法源为依据的书。 这亦是一本写给律师的书,面对民商疑难案件,律师只有洞悉法官的裁判思维模式,才能制定出*妥当的诉讼方案。 检视当前司法裁判现状,一方面,机械司法顽存——不少裁判结论与社会伦理常情、正义公平相左;感性司法盛行——法官依其情感倾向任性裁判;立法研究型裁判思维时有发生——质疑现行法律,忽略法律适用作为裁判技艺的独立价值。另一方面,不少法官对其应有的裁判思维模式模糊不清,不庄敬现行法律规定,从而迷失于如何着力寻找使法律适用与伦理常情、正义公平自洽相融的*妥当的案件裁判结论的具体方法与路径,困惑于法律适用的价值与目的不清。此具象根源在于,无论是理论还是实务,对法官应有的民商事案件裁判思维模式及裁判方法这一极具理论意蕴和实践价值的问题研究,尚未形成体系化的理论认知和实践共识。由此,民商事案件裁判,强烈呼唤既能使案件裁判通法理、依法律,又能使裁判结论满足社会需要,接地气的裁判思维模式及裁判方法,对该种裁判思维模式及裁判方法的提出及运用阐释,即本书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