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约瑟夫·拉兹 当代法律、道德、政治哲学以及规范性和合理性理论领域杰出的学者之一。他撰写和参与编辑的主要作品有:《法律体系的概念——一种法律体系理论的介绍》(1970年)、《实践理由与规范》(1975年)、《法律、道德和社会》(1977年)、《法律的权*:关于法律与道德论文集》(1979年)等。 1963年拉兹毕业于耶路撒冷希伯来大学,获得法学硕十学位。随后,他师从哈特(H.L.A.Hart),在牛津大学巴利奥尔学院学习,开始了对法律实证主义的研究,并获得了哲学博士学位。1967年,他回到希伯米大学任教。1972年,他开始担任牛津大学巴利奥尔学院的法律研究员和导师;1985年至2006年,担任该学院的法哲学教授。他的职业生涯大部分时光是在牛津大学巴利奥尔学院度过的,目前他已退休。2011年,他成为伦敦国王学院的兼职法学教授和迪克森庞恩法学院的研究教授。 译者简介: 朱峰 法学博士,*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联合培养博士后,副研究员、副编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