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淑华,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复旦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博士后。兼任济南市政府法律顾问与山东省法律顾问专家库专家,山东省法学会工程法学研究会会长,济南建设工程仲裁院副院长。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 朱宝丽,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国家行政学院博士后。兼任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山东省法学会工程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曾获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二等奖。 陈东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庭副庭长 、三级高级法官,香港城市大学在读博士。长期从事建设工程、房地产等民事案件审理和综合指导,深度参与民法典编纂及相关司法解释制定的研讨,具有较为丰富的建设工程纠纷审判实践经验。 宋晓光,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结构二所所长,同济大学博士,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兼任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工程质量分会检测鉴定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山东土木建筑学会工程检测鉴定加固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山东省司法鉴定建设工程业务领域专家库专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