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不但要遵守监管规则,合法、合规运行,而且更要在刑事合规的轨道上运行,刑事法律风险是上市公司在参与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严重风险之一,而刑事风险更多源于企业缺乏刑事合规意识所致,很多创始人打拼多年才能让公司上市,但是如果上市公司负责人或高管一旦涉及刑事责任,往往会使上市公司遭受重创,不单单是资本市场的运作要停滞,可能企业都无法正常运作,甚至带来退市、倒闭等一系列重大风险,所以,上市公司务必要提高刑事法律合规意识,避免涉刑。笔者将上市公司的刑事法律风险分为上市公司及高管作为被告人的刑事法律风险和上市公司作为被害人和自诉人的刑事法律风险两个板块,通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交易所的中国上市公司名录中涉及的刑事案例进行统计分析,概括性的总结当前上市公司面临的刑事风险现状。同时,结合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环节常涉的刑事法律风险,包括上市公司在一级市场的刑事法律风险,涉及欺诈发行证券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上市公司在二级市场的刑事法律风险,涉及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等;上市公司治理运营中的刑事法律风险,涉及*********、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费发票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等;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经营中的刑事法律风险,涉及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贪污罪、职务侵占罪、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等;上市公司作为被害人和自诉人的刑事法律风险,涉及盗窃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信用卡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等,分别对这些刑事风险提出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合规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