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移植”关注法律规则的外来性与普适性,强调法律规则理解上要正本清源。“本土化”则关注法律问题的特殊性,强调法律规则的变通适用。中国反垄断法的理论与实践深受美国反托拉斯法和欧盟竞争法的影响;同时中国的社会、经济与政治制度又呈现自身显著的特点。因此,法律移植与本土化无疑构成了中国反垄断法研究中最为基本的理论思考模式。与此同时,这一模式中也隐含了反垄断法的移植与本土化之间产生冲突的必然性,以及由此带来的实践性问题。那么,到底应当移植法律规则来推动变革,还是对其予以变通而保留本土特色?对此问题的答案,无疑需要从反垄断法的体系差异、横向垄断协议规则的适用、转售价格维持的规制等多个方面去探寻。本书正是对此的初步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