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盛和,法学博士,现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华南国际知识产权研究院从事教学研究工作,兼职律师、商事仲裁员、劳动人事仲裁员,注册会计师(CPA)协会非执业会员。曾先后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近15年,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审理劳动争议、婚姻家庭、民事侵权、建设施工合同、知识产权等各类民商事案件2千余件,审理的“齐二药”产品质量纠纷案在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公安部宣传局、司法部法制宣传司等机构共同参与的2008年度十大法治新闻系列评选活动中,被评为“记录转型社会冲突与法律调整的2008年度十大典型案件”之一。在《人民法院报》《知识产权》《湖南社会科学》《社会科学家》《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中国审判》《中国劳动》《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立案工作指导与参考》等核心报刊上发表理论和实务论文30余篇;在法律出版社、法制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中山大学出版社出版(主持、参与编著)理论和实务著作十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