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实录》是明代官方所修当代“编年附传”体史书,属于史料基本来源于政府档案的国史,包括太祖、太宗、仁宗、宣宗、英宗、宪宗、孝宗、武宗、世宗、穆宗、神宗、光宗、熹宗共十三朝实录。世宗时所修《睿宗献皇帝实录》虽然今天也有残本存世,但献皇帝(兴献王)实未当过一天皇帝,仅由其子世宗追封,故其实录内容更像一个藩王的记载,与实录专以记载皇帝大事不同,故本书屏而不录。清初私修《明口宗口皇帝实录》和《崇祯实录》,前者仅记崇祯即位以后天启七年八月至十二月的史实,后者则记崇祯元年正月至十七年三月的史事,两书合起来正好是崇祯朝完整的实录。此两部崇祯实录虽不合实录由当朝官方所修之例,但为保持明代历史的完整,本书仍将此两书的史料撮录于中。《明实录》的版本,迄今为止,仍以中国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出版之台本有威信。台本以北平图书馆红格抄本为主,辅以抱经楼本、广方言馆本、礼王府本、北京大学本、武汉大学本等版本整理影印而成。故本书所摘录之史料,即据台本而录。崇祯朝的史事,亦以《明实录》附录中的《明口宗口皇帝实录》和《崇祯实录》两书之版本为据录入。《明实录》中每朝实录的名称长短不一,用字不同,如《太祖高皇帝实录》、《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大明世宗钦天履道英毅神圣宣文广武洪仁大孝肃皇帝实录》、《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大明神宗范天合道哲肃敦简光文章武安仁止孝显皇帝寔录》、《大明熹宗悊皇帝实录》、《明熹宗悊皇帝实录》等。为方便计,本书按通行惯例,将每朝实录的名称,统一以“朝代十庙号十实录”的模式书写,如《明太祖实录》、《明世宗实录》、《明熹宗实录》等。但崇祯朝的两部实录,则仍沿其原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