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指出,幼儿教师要“与家长进行有效沟通合作,共同促进幼儿发展”。2011年,全国妇联、教育部、中央文明办共同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家长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要把家长学校工作纳入幼儿园、学校工作的总体部署”,“有条件的幼儿园要向周边社区延伸家庭教育活动,做好社区0-3岁和未入园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2015年10月,《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强调,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充分发挥学校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形成家庭教育社会支持网络,推动家庭、学校、社会密切配合,共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幼儿园家长工作指导》是针对幼教专业学生学习掌握幼儿园家长工作的新型活页式教材。《幼儿园家长工作指导》立足实践,从开放性、移动性、双元性和驱动性等方面展开积极探索,力争为幼教专业人才培养提供优秀的教学载体。《幼儿园家长工作指导》根据“三教改革”“课程思政”等教育新要求,结合幼儿教师资格证考试,遵循学生认知规律,以学生为主体、以任务为导向,围绕幼儿教师岗位实施家长工作必须掌握的知识和技能,确立三个模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