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上篇 理解现代法律的新思路
引言
第一章 “自创生”社会系统理论
第一节 社会系统理论的范式转移
第二节 沟通:社会系统的基本要素
第三节 社会系统的三种类型
第四节 “全社会”的三种分化模式
第二章 社会演化与法律系统的“分出”
第一节 分割社会与原始法
第二节 分层社会与“前现代高等文明的法”
第三节 功能分化社会与现代实证法
第四节 法律的演化:变异、选择与再稳定化
第三章 稳定规范性预期——法律系统的功能
第一节 既有的法律功能学说
第二节 “规范性预期”与“认知性预期”
第三节 法律作为全社会的“免疫系统”
第四章 代码、纲要、程序——法律系统的结构
第一节 代码化:运作封闭与法律悖论
第二节 纲要化:悖论展开与认知开放
第三节 法律作为“条件性纲要”
第四节 通过“程序”的正当化
第五章 司法作为法律系统的“中心”
第一节 现代司法的“决断”属性
第二节 现代司法的中心地位
第三节 “中心”与“边缘”的协同运转
第六章 重新界定“正义”
第一节 自然法学说中的正义
第二节 法律系统中的正义
第三节 正义的纯粹“形式性”
第七章 法律系统与其他功能系统
第一节 系统际的关联模式
第二节 法律与经济
……
中篇 推进法学研究的新范式
下篇 观察法治中国的新工具
中国进入“风险社会”(代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