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欧洲专利制度概览 81.1 欧洲专利组织简介 81.2欧洲专利局审查及受理情况 101.3欧洲专利的申请方式 121.4申请欧洲专利的优势 13第二章 欧洲专利申请流程 142.1 欧洲专利申请全流程 142.1.1 申请及审查过程 142.1.2 授权后阶段 202.1.3 欧洲专利审查的其他规定 212.2 欧洲审查过程中的表格介绍 242.3 欧洲专利申请费用 26第三章 欧洲专利三性条款规定的特点 323.1新颖性 323.1.1新颖性的定义 323.1.2现有技术的界定 333.1.3隐含的特征或众所周知的等同物 343.1.4一般公开和具体示例 353.1.5 参数 363.1.6用途 373.1.7选择发明及数值范围 373.1.8审查原则 383.1.9宽限期 393.2创造性 403.2.1创造性的定义 403.2.2本领域技术人员 413.2.3公知常识 423.2.4判断方法 443.2.5现有技术的组合 493.2.6组合发明 503.2.7选择发明 513.2.8“事后诸葛亮”的分析 513.2.9其他考量因素 523.2.10欧洲专利局的其他规定 543.3 工业实用性 543.3.1 相关规定 543.3.2 审查准则 55第四章 欧洲其他实质审查规定的特点 594.1权利要求的规定 594.1.1 总体规定 594.1.2从属权利要求撰写中的“多引多”问题 594.1.3必要特征 624.1.4“大约”,“近似”或“基本上”的使用 644.1.5“优选地”,“例如”,“诸如”或“更特别地”的表述 654.1.6 欧洲关于“解释表示目的的表达式”的规定 664.1.7通过引用(use with)另一实体进行定义 684.1.8 “in”的表述 694.2充分公开 694.2.1 相关规定 694.2.2 相关概念 704.2.3 公开不充分的典型情形 714.2.4 公开充分与其他法条的关系 734.2.5 特殊发明 744.2.6 其他规定 744.3 实质审查程序中的关于修改的要求 754.3.1 关于修改的权利 752.6.2 修改类型及修改时机 764.3.3 修改的可接受性 814.3.4 修改的允许性 864.4优先权 904.4.1优先权的条件 904.4.2首次申请的限定 924.4.3相同发明 934.4.4优先权声明 944.4.5在先申请副本 954.4.6 其他规定 97第五章 欧洲专利局主要程序通知书探析 985.1欧洲专利局检索报告的发出及后续处理注意事项 985.1.1欧洲专利局检索报告做出的时机 985.1.2欧洲专利局检索报告的具体内容 995.1.3收到欧洲专利局检索报告后的相应程序及处理 1015.1.4欧洲专利局检索意见的效力及处理建议 1025.2 PCT进入欧洲阶段 1055.2.1 国际检索报告由欧洲专利局做出的情况 1065.2.2 案件在欧洲专利局开始检索后撤回 1085.3年费缴纳 1105.4欧洲专利局的口头审查过程 1155.5欧洲专利局的拟授权通知及授权决定 1195.6授权后更正 1265.7欧洲专利局授权后的异议期 128第六章 欧洲专利局主要实质审查通知书探析 1406.1新颖性 1406.1.1多篇对比文件分别评述新颖性 1406.1.2新颖性的答复建议 1456.1.3 抵触申请评述 1486.1.4 权利要求中的特征不具有限定作用 1506.2创造性 1556.2.1采用多篇对比文件分别评述创造性 1556.2.2检索报告中的A类文件的使用 1616.2.3 创造性评述后的修改 1636.3实用性与公开不充分 1666.4权利要求和说明书的其他问题 1696.4.1不清楚的评述 1696.4.2得不到说明书支持 1716.4.3不清楚与充分公开 1736.4.4 涉及“in”、“for”及不一致的不清楚问题 1796.4.5 涉及独立权利要求数量的通知书 1836.4.6 涉及说明书套话的不清楚 1886.5 单一性 1896.5.1 明显不具备单一性 1896.5.2后验不具备单一性 1946.7其他形式要求 1966.7.1 给出肯定意见 1966.7.2 权利要求两段式的撰写 1966.7.3 最接近现有技术补入说明书 1976.7.4 权利要求中的特征增加附图标记 1976.7.5 修改需要提交修改对照页 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