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一体化视阈中的环境犯罪研究(暨南法学文库)》分为导论、本论和附论三部分。导论梳理和概述了刑事一体化的思想渊源、精神实质和具体应用。第一章至第五章是本论,从不同学科视角研究环境犯罪,其基本思路是:以环境犯罪的实证事实为基础,研究规制环境犯罪的刑事政策;以刑事政策为指导,研究教义学立场上的环境犯罪;最后研究教义学立场上的环境犯罪在司法实践(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的实现状态。附论主要研究了美国对环境犯罪的刑事法规制,具体包括:美国环境犯罪刑事法规制的历史考察、环境犯罪的追诉机构、环境犯罪的起诉、环境犯罪的成文规范和判例解读、环境犯罪的法律后果五个部分。之所以在附论部分研究美国对环境犯罪的刑事法规制,主要原因有两个:其一是“刑事一体化”方法论的联结。即这部分研究也体现和运用了“刑事一体化”的方法论,符合该书“刑事一体化视阈”的主旨。其二是与笔者的学术积累有关。笔者曾于2011年8月至2012年8月期间在美国福德汉姆大学法学院(Fordham Law School)访学,其间收集了很多美国环境犯罪的研究资料,其后也进行了一定的研究,有一些学术积累,借此机会提供给学界,作为环境犯罪领域比较法上的研究资料。从研究内容的安排上可以看出,我国环境犯罪的刑事一体化研究和美国环境犯罪的刑事一体化研究在思路上是有区别的:美国部分的研究遵循了“历史考察→追诉机构→起诉→成文规范和判例解读→法律后果”的思路。这主要是我国和美国不同的法系特点造成的:我国的法律在技术上具有成文法系的特点,因此研究和内容安排是“从实证事实到刑事政策、再到成文规范、最后到司法实践”的思路;而美国的法律属于判例法,其环境刑法是在追诉实践中形成的,因此研究和内容安排遵循了“从实践到规范”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