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的英文版出版于2017年,每个章节由一位作者负责写作,大多数作者有法学教育背景。各章节讨论了原意主义、固定论、尊崇主义等语言学经典学说,详细界定了相关的文本主义等法律解释倾向。本书的副标题为“在法律解释方面,法学何以师从语言学与哲学”,讨论也主要围绕上述两类学科的“与语言相关的交叉学科视野”下对法律解释的观察和思考。同时,在多处言及“交叉学科视野”益处,其本质绝不是法学局外人对法学方法论和法教义学的私行揣度;“与语言相关的”这个限定词决定了它的讨论范围不在法学的学科之外,而在以诠释学为基础的方法论理论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