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以岗位需要和职业标准为依据,以促进学生职业生涯发展为目标,构建了任务引领型课程为主的新课程体系及其保障机制,体现了上海社会经济发展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培养要求以及职业与职业教育的发展趋势。它是规范本市中高职贯通专业公共基础知识课程建设、教学以及进行专业评估的指导性文件,适用于开设中高职贯通专业的中职和高职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标准是政府规范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建设、专教学,以及进行专业评估的指导性文件。它具体规定了课程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规格、职业能力要求、课程结构、课程标准、技能考核项目与要求、教学安排和教学条件等内容。它既是学校设置课程、组织教学的依据,也可作为学生选择学校和用人单位招聘录用毕业生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