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人员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12月30日通过,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本法共10章63条,对预备役人员领导管理体制、身份属性和分类,以及预备役军衔、选拔补充、教育培训和晋升任用、日常管理、征召、待遇保障、退出预备役、法律责任等方面制度作了全面规范。本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贯彻本法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贯彻党中央、中央军委关于预备役部队调整改革部署要求,以党管武装为根本,牢牢把握预备役人员身份属性,重构重塑预备役人员制度,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预备役人员队伍提供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