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在总体上遵循“理论建构—实证分析—制度(对策)完善”的思路,分为三大部分,共13个章节。第一部分为环境风险治理工具行政法进路研究之一般理论,分为5个章节:第一章为行政法规范环境风险治理工具之理据,第二章为政府主导型环境风险治理工具之法理,第三章为市场主导型环境风险治理工具之法理,第四章为社会型环境风险治理工具之法理,第五章为三种环境风险治理工具互动与整合之法理。第二部分为我国环境风险治理工具面临的主要挑战,分为4个章节:第六章为政府主导型环境风险治理工具面临的挑战,第七章为市场主导型环境风险治理工具面临的挑战,第八章为社会型环境风险治理工具面临的挑战,第九章为三种环境风险治理工具之间缺乏互动与整合的现状及其原因。第三部分为环境风险治理工具之行政法规制,分为4个章节:第十章为环境风险治理工具选择与运用的域外经验,第十一章为行政法规制环境风险治理工具的基本遵循,第十二章为行政法规制环境风险治理工具的进路,第十三章为三种环境风险治理工具互动与整合的行政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