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政客和美国人民,当然还有世界上其他地方的人,常常都认为美国是世界上很伟大的民主国家,但《美国民主的悖论》却以一个外国人独有的视角,揭示出美国民主制度内在的种种吊诡和悖论——这些都是美国人“灯下黑”常常看不见的:美国民主制度的基本原则实际是非常不民主的。《美国民主的悖论》写道,一方面,美国的建国之父们强调政治体制要能确保谨慎、协商,制衡以及三权分立——在这样一个制度中,“人民”被赋予非常有限的角色。另一方面,很多的激进民主派则坚持要由“人民”——而且只能是“人民”——来统治国家。结果就形成一个内部充满矛盾且至今仍纠缠不清的政治体制:非由选举产生且无须政治问责的最高法院的法官大人们常常以法律的名义行使最终的政治决定权;对人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则有诸多严苛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