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宪义 男,1936—201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名誉院长、法律史博士学位点建立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主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第一副主任委员、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法学与 教育学专家组召集人、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中国法律史学会第四届理事会会长。赵晓耕 男,1960年生,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马克思主 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教材《中国法制史》首席专家;中国人民大学台湾法律问题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刑法史研究所所长及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 副主任;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执行会长(第8—9届),老庄与法律文化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