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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法要义

监察法要义

定 价:¥88.00

作 者: 舒国兵
出版社: 当代中国出版社
丛编项:
标 签: 暂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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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15412665 出版时间: 2023-06-01 包装: 平装-胶订
开本: 16开 页数: 字数:  

内容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于2018年3月20日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正式通过。该法的通过对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以及规范国家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察行为,保证其正确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保障监察对象的人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均具有重要意义。本书从监察法原则、监察机关、监察职权、监察范围和管辖、证据、监察措施、监察程序、监察救济及对监察的监督、反腐败国际合作等几个方面进行阐述,以帮助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广大读者更好地理解、领会和把握监察工作的各项规范、原则,从而更好地做好实务工作。

作者简介

  舒国兵,重庆璧山人,西南政法大学人工智能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中国民主建国会重庆市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2012年至2018年,任重庆市梁平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图书目录

目 录

第一章 监察法概述

  第一节 监察权

   一、监察权的性质

   二、监察权的行使主体和对象

   三、监察权的权能

  第二节 监察法

   一、监察法的概念和内涵

   二、监察法的立法目的

  第三节 监察法的渊源

   一、宪法

   二、法律

   三、行政法规

   四、规章

   五、监察法规

   六、司法解释

   七、其他规范性文件

第二章 监察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党的全面领导原则

   一、党的全面领导体现为思想上的领导

   二、党的全面领导体现为组织上的领导

   三、党的全面领导体现为各方面和全过程的领导

  第二节 监察独立原则

   一、监察机关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二、监察职能具有专属性

   三、监察官任免和履职具有独立性

   四、监察机关独立行使监察权

  第三节 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第四节 保障人权原则

   一、监察法确立保障人权原则是现代法治的必然要求

   二、保障人权原则的具体体现

  第五节 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一、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的互相配合

   二、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互相制约

  第六节 依靠群众原则

   一、依靠群众是党的群众路线的本质要求

   二、依靠群众是人民群众维护自身根本利益的内在诉求

   三、依靠群众能充分调动人民群众这一反腐败的基础力量 第三章 监察机关

  第一节 监察机关的地位

   一、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

   二、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

  第二节 监察机关的组织

   一、国家监察委员会

   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

   三、监察委员会的内部机构设置

   四、派驻或者派出监察机构、监察专员

  第三节 监察机关的领导体制

   一、党对监察委员会的领导关系

   二、各级监察委员会之间的领导关系

   三、派出机关对派驻或者派出监察机构、监察专员的领导关系

   四、监察委员会的内部领导体制

  第四节 监察官

   一、监察官的条件、选用和任免

   二、监察官的兼任禁止与回避

   三、监察官的监督和惩戒

   四、监察官的职业保障

第四章 监察职权

  第一节 监察监督

   一、监察监督的内涵

   二、监察监督的内容

   三、监察监督的方式

   四、监督联动

  第二节 监察调查

   一、监察调查的内涵

   二、监察调查权的性质

   三、监察调查的内容和范围

   四、监察调查的措施、程序和保障

  第三节 监察处置

   一、监察处置的内涵

   二、监察处置的措施

   三、对监察处置职责的保障

第五章 监察范围和管辖

  第一节 监察对象

   一、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

   二、经授权或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四、公办事业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第二节 监察事项

   一、公职人员政治品行、行使公权力和道德操守情况

   二、职务违法行为

   三、职务犯罪行为

  第三节 管辖

   一、一般管辖

   二、提级管辖

   三、指定管辖

   四、派驻、派出管辖

   五、协商管辖

   六、管辖争议

   七、监察管辖优先 /

第六章 证据 /

  第一节 证据概述 /

   一、证据的概念 /

   二、证据能力 /

   三、关于证据的属性 /

   四、定案根据 /

  第二节 证据类型 /

   一、监察证据的法定种类 /

   二、证据的理论分类 /

  第三节 证据规则 /

   一、全面收集证据规则 /

   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

   三、最佳证据规则 /

  第四节 证明标准 /

   一、二元的证明标准 /

   二、职务犯罪案件的证明标准 /

   三、职务违法案件的证明标准 /

  第五节 证据审查 /

   一、证据审查的内容 /

   二、具体证据的审查与认定 /

第七章 监察措施 /

  第一节 监察措施概述 /

   一、监察措施的含义 /

   二、监察法中的强制措施 /

  第二节 留置措施 /

   一、留置措施的适用条件 /

   二、留置的程序和要求 /

   三、被留置人员的权利保障 /

   四、留置的期限和解除 /

   五、刑期折抵 /

  第三节 一般调查措施 /

   一、谈话 /

   二、询问 /

   三、查询 /

   四、调取 /

   五、勘验检查 /

   六、鉴定 /

  第四节 特别调查措施 /

   一、讯问 /

   二、冻结 /

   三、搜查 /

   四、查封、扣押 /

   五、通缉 /

   六、技术调查 /

   七、限制出境 /

第八章 监察程序 /

  第一节 监察程序概述 /

  第二节 线索处置 /

   一、线索来源 /

   二、归口受理 /

   三、承办并分类处置 /

   四、集中管理 /

  第三节 初步核实 /

   一、初步核实的含义 /

   二、初步核实的程序和要求 /

  第四节 立案 /

   一、立案条件 /

   二、立案申请及审批 /

   三、立案后的通知通报 /

  第五节 调查 /

   一、确定调查方案 /

   二、开展调查 /

   三、调查期限 /

   四、调查终结 /

   五、补充调查 /

  第六节 审理 /

   一、监察案件审理的含义 /

   二、受理案件 /

   三、审理组和审理期限 /

   四、审理原则和依据 /

   五、审理中的谈话 /

   六、审理终结 /

   七、提级和指定管辖案件的审理 /

  第七节 处置 /

   一、劝诫措施的程序和要求 /

   二、政务处分的程序和要求 /

   三、问责的程序和要求 /

   四、监察建议的程序和要求 /

   五、撤销案件的程序和要求 /

   六、涉案财物的处置程序和要求 /

  第八节 移送审查起诉 /

   一、案件移送衔接 /

   二、审查结果 /

   三、监察机关的配合义务 /

   四、没收违法所得申请和缺席审判意见程序 /

   五、从宽处罚建议 /

第九章 监察救济及对监察的监督 /

  第一节 监察救济 /

   一、复审与复核 /

   二、申诉控告 /

   三、国家赔偿 /

  第二节 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 /

   一、外部监督 /

   二、内部监督 /

   三、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责任追究 /

第十章 反腐败国际合作 /

  第一节 反腐败国际合作概述 /

   一、反腐败国际合作的主体 /

   二、反腐败国际合作的形式 /

   三、反腐败国际合作的内容 /

   四、反腐败国际合作的重点工作 /

  第二节 监察机关在反腐败国际合作中的工作职责 /

   一、国家监察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

   二、地方各级监察机关的工作职责 /

   三、涉外案件办理工作的具体要求 /

  第三节 国(境)内工作 /

   一、防逃工作 /

   二、防逃工作的具体要求 /

  第四节 对外合作 /

   一、申请发布红色通报 /

   二、开展引渡 /

   三、开展刑事司法协助 /

   四、执法合作 /

   五、境外追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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