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是人类文明的焦点。中国作为有着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也有着久远的城市史。随着历代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发展,在广阔的中华大地上诞生了许许多多各具特色的城市,这些城市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辉煌灿烂的文化。自1982年起,国务院将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具有重大历史价值和革命意义的城市公布为“历史文化名城”,迄今已有108座城市戴上了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桂冠,它们是历史遗留给我们的珍贵财富,并且在今天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生活中仍然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作为鲜活的生命个体,每座名城都有着自己的个性和特色:作为具有相同冠名的群体,它们的发生、发展、演变又是有规律可循的。历史文化名城公布以来的20余年间,保护与破坏、保护与发展的矛盾始终纠结在一起,研究名城的形成因素与兴衰变迁、名城的物质与文化构成,对于探究其特色、制定合理的保护和发展方略都是必要的前提和基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来说,既是良好的机遇,又是严重的挑战和冲击。一些历史文化名城在追逐物质财富和发展的机遇中,忽视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一些珍贵的历史建筑被推土机夷为平地,一些珍贵的历史文化正在悄然消失,城市的特色和灵魂正在趋同化中脱壳而去。程度深、影响大、情势危急的千城一面、千楼一面问题,已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发展,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有识之官员、有识之政府越来越多,许多历史名城的文化遗产和历史街区得到了有效保护,城市现代化建设和历史文化遗产浑然一体,交相辉映,文化遗产和生态环境深度融合,既显示了现代文明的崭新面貌,又彰显了历史文化的奇光异彩。历史文化名城不是考古的遗址、废弃的旧墟,而是今天还在使用、今后还要发展的活的有机体。对它们的保护与一般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地保护有很大的区别,它们的发展也不同于新兴城市可以在白纸上画图,自由挥洒。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发展有其特殊性和复杂性。对历史文化名城的确认,有助于在城市建设中把握好名城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既要把文物、古建筑保护好,并使周围的环境与之相协调,组成完整的历史文化名城风貌,维护城市有价值的个性特征,又要进行城市建设,使城市在珍视和保护历史遗产的基础上不断向前发展,特色鲜明,风韵独具,充满生机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