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 价:¥99.00
作 者: | 张祥志,魏建萍,张广弘 |
出版社: | 知识产权出版社 |
丛编项: | |
标 签: | 暂缺 |
ISBN: | 9787513086332 | 出版时间: | 2023-07-01 | 包装: | 平装-胶订 |
开本: | 32开 | 页数: | 字数: |
第一篇 文献与问题
第一章 文化产业供给侧改革与著作权体系创新的研究谱系
一、文化产业供给侧改革的学理坐标
(一)文化产业供给侧现状研探——洞察改革之缘由
(二)文化产业供给侧改革探求——摸索改革之方法
二、文化产业与著作权体系的关联图景
(一)域外:最优、次优、阻碍梯度下的关联
(二)国内:关系、作用、制度维度下的关联
三、著作权之制度创新的理论格局
(一)关注著作权制度的新面向、新趋势
(二)聚焦新技术、新业态的著作权应对
(三)围绕第三次修法的新规则、新问题
第二章 文化产业供给侧改革视阈下著作权制度检视
一、检视基础之逻辑关联
(一)文化产业供给侧改革的内涵
(二)著作权制度与文化产业关系
二、检视对象之制度概貌
(一)确权制度在《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中的变迁
(二)授权制度在《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中的变迁
(三)侵权救济制度在《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中的变迁
三、检视标准之产业需求
(一)产业创造端:“内容为王”与“供给革新”
(二)产业市场端:“交易便捷”与“海量授权”
(三)产业环境端:“严、大、快、同”保护需求
四、检视结论之制度评价
(一)确权“激励性”的进步与不足
(二)授权“市场化”的创新与保守
(三)保护“系统化与衔接性”的前进与踌躇
五、检视目标之制度改良
(一)以激励“高质量创造”为确权制度目标
(二)以构建“多维信任格局”为授权制度价值
(三)以营造“系统性保护态势”为侵权救济制度宗旨
第二篇 确权制度与机制
第三章 作品类型扩张下“独创性”司法裁判标准的解构
一、作品类型扩张与独创性裁判困境的激化
(一)著作权法中作品类型扩张的演绎历程
(二)独创性裁判与作品类型的逻辑关联
(三)作品类型扩张下独创性裁判困境的加剧
二、独创性司法裁判实证考察(一):“架空替代”之怪象
(一)以“权利归属确认”代替独创性裁判
(二)以“作品类型判断”抛弃独创性裁判
(三)以“违法侵权判定”罔顾独创性裁判
(四)以“直接抛投认定”架空独创性裁判
三、独创性司法裁判实证考察(二):“标准混乱”之乱象
(一)创新创造说
(二)个性化选择说
(三)区别(差异)性说
(四)其他既有独创性判断标准
四、独创性司法裁判统一标准的构建思路与方法研探
(一)以“工具主义”为价值导向
(二)以“作品类型”为参考体系
(三)以“创作空间”为判断方式
五、独创性司法裁判标准的验证:以人工智能创作物为例
(一)智能软件自动生成内容的独创性认定
(二)Dreamwriter智能软件生成物案
第四章 《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正中视听作品权属制度体系评析
一、我国视听作品权属制度的演绎历程与基本现状
(一)制度修正历程
(二)现行视听作品权属制度的体系化及其特征
二、“形式”评价:我国视听作品权属制度体系的逻辑进路解析
(一)评价标准:立法技术论 逻辑价值论
(二)规则现状:概念、对象、权利内容、交易和维权规则之逻辑
(三)评价结论:视听作品权属制度在第三次修法中的进步与不足
三、“本体”评价:我国视听作品权属制度体系的法律关系剖析
(一)评价标准:利益均衡论 政策工具论
(二)规则现状:主体、客体、内容规则之内容
(三)评判结论:视听作品权属制度在第三次修法中的创新与疑虑
四、视听作品权属制度的国际与国外经验借鉴
(一)国际条约溯源
(二)国外法制镜鉴
(三)国内立法移植
五、我国视听作品权属制度体系的优化建议
(一)《著作权法》中视听作品条文的逻辑布局建议
(二)《著作权法》第3条和第17条的再修正建议
(三)《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中视听作品条文的修正建议
第三篇 授权制度与机制
第五章 “互联网 ”与“公共卫生事件”下版权市场变革与应对
一、“互联网 ”形态下版权价值链的转型
(一)“互联网 ”形态下经济关系之变革
(二)版权创造的“去职业化”及其转变
(三)版权传播的“去中心化”及其变革
(四)版权交易的“去单一化”及其变更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版权利益的失衡
(一)疫情期间版权利益失衡的现实表现
(二)失衡缘由一:收益分配格局固化,加剧了版权权利的扩张
(三)失衡缘由二:权利限制制度瑕疵,减少了公众接触作品机会
(四)失衡缘由三:版权许可机制梗塞,降低了版权的传播效率
三、应对版权交易转型和利益失衡的对策建议
(一)理念革新:抓住媒体融合机遇,探索共赢版权传播生态
(二)制度修补:完善法定许可制度,探索默示许可制度
(三)机制优化:优化集体管理模式,借鉴“公益放映”经验
第六章 著作权集体管理授权“信任机制”的法治关注
一、低收益与低绩效背后的信任困局
二、“信任基础不牢”:法律制度体例与内容检视
(一)《著作权法》修正中的制度体系及其变迁
(二)送审稿中的制度缺陷及其实施困境
三、“组织公信力不够”:内部治理与外部监督反思
(一)“治理规则缺位、组织能力不足”的信任问题
(二)“监督规则错位、组织监管不严”的信任问题
四、“信任关系缺失”:权益保障与交易机制质疑
(一)权利人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权益保障失衡
(二)使用者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交易机制失灵
五、著作权集体管理授权信任机制的路径选择与制度建设
(一)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授权模式的路径选择
(二)版权机构改革与著作权集体管理授权的挑战和机遇
(三)《著作权法》中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完善建议
(四)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内部治理与外部监督制度完善建议
(五)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与权利人和使用者法律关系制度优化建议
第七章 教科书法定许可授权制度的检视与优化
一、教科书法定许可授权制度的历程回溯
(一)法律层面:《著作权法》中教科书法定许可条款的变迁
(二)法规层面:以《支付报酬办法》为轴心的嬗变
二、教科书法定许可授权制度的价值秉性
(一)利益平衡原则中的公平价值
(二)责任规则视域下的效率价值
三、我国现行教科书法定许可授权制度的缺陷
(一)表述失范导致制度失真
(二)内在阻碍导致执行困难
(三)监督缺位导致实效成疑
(四)网络适用存在缺漏
四、教科书法定许可授权制度的优化路径
(一)规范与表述层面:修缮制度依据的文本表达
(二)制度与机制层面:更新付酬定价要素并补齐支付配套机制
(三)认识与解读层面:重审法定许可的网络可适用性
第四篇 侵权救济制度与机制
第八章 著作权侵权判定之“实质性相似”的司法实践解构
一、实质性相似判断的重要意义
(一)关乎文化产业发展之兴衰
(二)奠定作品法律保护之基石
二、实质性相似的概念溯源与学理阐释
(一)实质性相似的概念溯源
(二)实质性相似判断的学理阐释
三、我国司法实践中“实质性相似”判断的实证考察
(一)“实质性相似”判断的案例样本
(二)不同类型作品“实质性相似”判断的司法实践考察
四、“实质性相似”司法裁判的瑕疵与改进
(一)瑕疵一:同一作品类型判断方法不统一
(二)瑕疵二:专家意见、鉴定报告等事实审查代替价值判断
(三)优化一:“整体观察” “抽象观察”的综合运用
(四)优化二:不同作品类型裁判方法的优化路径
第九章 著作权侵权救济之行政保护的正当性论证与再优化建议
一、著作权行政保护的正当性论证
(一)《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正中的版权行政保护
(二)正当性的历史叙述:版权行政保护与著作权立法惯例
(三)正当性的现实注脚:版权行政保护与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正当性的远景诠释:版权行政保护与国际社会保护态势
二、著作权行政执法上位法《行政处罚法》的修法亮点
(一)行政执法有尺度——引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二)行政执法有温度——确立柔性和人性化执法规则
(三)行政执法有梯度——延伸行政处罚权至乡镇街道
三、《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视角下著作权行政执法的问题检视
(一)程序之瑕疵:版权行政执法的过程规范还有待完善
(二)适用之弊端:版权行政执法的处罚适用还有待更新
(三)管辖之迟滞:版权行政执法的管辖权限还有待拓展
四、《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基准下著作权行政执法的完善建议
(一)增设版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二)吸纳版权行政执法“首违不罚”和“从旧兼从轻”制度
(三)优化版权行政执法管辖制度
第十章 著作权侵权救济之行刑衔接难题与应对
一、行刑衔接的理论解释及必要性解读
(一)行刑衔接的相关概念与主要特征
(二)著作权侵权案件行刑衔接的必要性
二、著作权侵权案件移送的基本情况及主要特点
(一)全国涉著作权犯罪案件移送情况的实证分析
(二)江西省涉著作权犯罪案件移送情况的实证考察
三、著作权侵权案件行刑衔接机制的现状描述
(一)著作权涉罪案件行刑衔接的实体与程序法现状
(二)侵犯著作权行为行刑衔接的现实情况
四、著作权侵权案件行刑衔接机制实体法上的障碍及原因
(一)“行刑衔接”机制实体法上的障碍
(二)原因一:“两法”价值定位存在差异
(三)原因二:有关“两法”衔接的依据效力层级不高
(四)原因三:客体及对象保护范围过窄
(五)原因四:客观方面认定存疑
(六)原因五:主体方面罪责单一
(七)原因六:主观方面认证困难
(八)原因七:刑罚规制不合理
(九)原因八:行刑案由认定存在差异
五、著作权侵权案件行刑衔接机制程序法上的障碍及原因
(一)“行刑衔接”机制程序法上的障碍
(二)原因一:案件移送标准不明
(三)原因二:证据转化标准不清
(四)原因三:利益因素诱导
(五)原因四: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
(六)原因五:对案件的行刑衔接工作监督不足
六、著作权侵权案件行刑衔接机制的完善思路与建议
(一)价值层面:构建“大保护”治理体系
(二)实体层面:完善衔接制度,修正“两法”相关规则
(三)程序层面:优化衔接机制,构建双向反馈互动模式
主要参考文献
后 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