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翠英,女,口腔组织病理学专业教授、主任医师。1988年获医学硕士学历、学位,2006年获北京大学口腔病理学博士学位。1994年和1997年曾经作为客员研究员和 访问学者赴日本朝日大学和日本九州大学留学两年。担任中华口腔医学会口腔病理专业委员会第二/三/四届委员,中华口腔医学会口腔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全国高等医学教育学会口腔医学教育分会、中华医学会口腔医学教育学组)第二/三/四届委员兼秘书、《北京口腔医学》杂志编委、卫计委卫职教指委口腔医学分委会委员,曾任国自然基金函评专家,现任湖南省自然基金函评专家。曾以 或通讯作者在专业杂志发表论文四十余篇,发表SCI收录英文论文10篇,参编著作十余部,获得省市科技成果奖11 项,主持国自然基金课题2项、北京市自然基金课题1项,主持其他省、市级以上科研课题5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