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有关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方兴未艾,成果丰硕,但检视相关成果,多是从民族学、人类学、民俗学、历史学、政治学以及文化传播等学科或视角,哲学方面的研究则多限于中国哲学以及伦理学。本著则是从国家哲学高度论证中华民族共同体,论证中华民族何以是与美利坚民族、德意志民族、法兰西民族、不列颠民族、俄罗斯民族、意大利民族等相并立的,具有国家民族及其精神集聚与象征意义的概念,实际上完成了中华民族概念的哲学论证。这里的国家哲学,即霍布斯的《利维坦》以及黑格尔《法哲学原理》从国家法以及国家精神展开的国家哲学,现代国家的合法性基础,要求有相应的国家哲学,本著作则是侧重于从国家民族方面展开国家哲学。著作揭示国家精神何以是全球国家体系以及人类社会能够免除无政府状态的基本价值。著作揭示国家精神对国家民族精神的包容,提出应超越族群以及单一的民族国家视角,确立国家精神及其认同。著述没有仅仅限于中华民族共同体,而是通过从国家民族一般具体化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传统尤其是现代转变,并将这一转变置于人类国家民族系统中进行比较及综合性的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