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 价:¥119.00
作 者: | 冯晓青,杨利华 |
出版社: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丛编项: | |
标 签: | 暂缺 |
ISBN: | 9787521638493 | 出版时间: | 2023-10-01 | 包装: | 平装-胶订 |
开本: | 16开 | 页数: | 字数: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立法宗旨 / 003
第二条:适用范围 / 010
第三条:著作权的客体 / 019
第四条:合法性原则 / 035
第五条:不予保护的客体 / 043
第六条:民间文艺作品的著作权保护 / 050
第七条:著作权管理机构 / 059
第八条:著作权及相关权利的授权行使 / 063
第二章 著作权
第九条:著作权的主体 / 073
第十条:著作权内容 / 087
第十一条:著作权的归属 / 110
第十二条:著作权的权利存在推定 / 117
第十三条:演绎作品的著作权 / 124
第十四条:合作作品的著作权 / 131
第十五条:汇编作品的著作权 / 138
第十六条:第三人利用他人作品的双重许可 / 145
第十七条:视听作品的著作权 / 154
第十八条:职务作品的著作权 / 161
第十九条:受委托创作作品的著作权 / 167
第二十条:原件所有权和著作权的关系 / 173
第二十一条:著作财产权的承继 / 181
第二十二条:保护期不受限制的著作权 / 187
第二十三条: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 193
第二十四条:著作权的合理使用 / 204
第二十五条:著作权的法定许可 / 234
第三章 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
第二十六条: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 / 243
第二十七条:著作权转让合同 / 250
第二十八条:著作财产权出质 / 257
第二十九条:未许可、转让权利禁止行使 / 260
第三十条:付酬标准 / 264
第三十一条:行使使用权不得侵犯作者权利 / 270
第四章 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图书出版合同 / 281
第三十三条:图书出版者的专有出版权 / 287
第三十四条:出版合同当事人的义务 / 292
第三十五条:刊登作品的通知时限及转载、摘编作品的报酬 / 296
第三十六条:作品修改、删节的许可 / 303
第三十七条: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 / 308
第三十八条:表演者的义务 / 315
第三十九条:表演者的权利 / 323
第四十条:职务表演的权利归属 / 330
第四十一条:表演者权利的保护期限 / 338
第四十二条:录音录像制作者的义务 / 343
第四十三条:录音录像合同 / 349
第四十四条:录音录像制作者的权利 / 353
第四十五条:录音制品广播和公播的获酬权 / 359
第四十六条:广播电台、电视台对作品的使用 / 362
第四十七条: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 / 370
第四十八条:电视台播放他人作品的义务 / 377
第五章 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保护
第四十九条:技术措施 / 387
第五十条:技术措施的规避 / 395
第五十一条:权利管理信息保护 / 404
第五十二条: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 / 410
第五十三条: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 428
第五十四条:侵犯著作权赔偿数额确定方法 / 436
第五十五条:著作权侵权的行政执法 / 447
第五十六条: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和禁令 / 451
第五十七条:诉前证据保全 / 458
第五十八条:人民法院对侵权行为的民事制裁 / 464
第五十九条:举证责任 / 471
第六十条:著作权纠纷的解决 / 484
第六十一条:其他民事行为法律适用依据 / 492
第六章 附 则
第六十二条:著作权与版权 / 497
第六十三条:出版与复制、发行 / 502
第六十四条:另行规定 / 505
第六十五条:摄影作品保护期限 / 515
第六十六条:溯及力 / 519
第六十七条:生效日期 / 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