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系统研究财政法领域至为重要的财政事权划分问题。自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以及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完善不同层级政府特别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权法律制度以来,财政事权划分及其法治化成为财税体制改革和财税法治建设的重头戏;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形成稳定的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本书即针对这方面的问题展开 研究,除导论和结论外共分八章,大体上形成两个模块。 、二章为模块一,是在整体上、宏观上对政府间财政事权划分的历史、现状和优化方向所作探讨。第三章至第八章为模块二,分别对公共卫生、高等教育、 体育赛事承办、应急管理、环境治理等重点领域的政府间财政事权划分进行具体、微观的剖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