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法理学是法理学领域的一个新兴研究现象。本书以目前法理学领域的一般法理学研究的理论成果为依据,对十种重要的一般法理学理论模式进行了综合性的研究。全书共有11章。第一章绪论,介绍了一般法理学的理论功能及理论框架。第二章至第十一章分别介绍了布莱克的法律实证研究一般理论框架、昂格尔论现代社会中的法律、诺内特与塞尔兹尼克的理想型法律观、塔玛纳哈的一般法理学、肖尔的一般规则理论、托依布纳的法律自创生系统理论、科特瑞威的《法理学的政治分析》、弗里德曼的法社会学法律观、施克莱的法条主义法律观、帕舒卡尼斯的关于法律的一般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