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神的感性知识”是黑格尔对艺术的 规定,概念的自我规定在不同层次上的展开决定了艺术的不同功能:既包含了在《精神现象学》中引导个体意识上升到科学立场的真理性功能,又指向了实在哲学中唤醒个体不断反思和认识到自身自由本质的审美教育功能。黑格尔认为,传统美学的各种形式均已无法容纳艺术的新规定——对人类在世界历史中逐渐形成的自由本质的直接反思,而必须以概念前进—回溯的方式严密地建立起艺术和真理、艺术与自由的内在关联,这构成了艺术哲学成立的基础。故此,本书并不是传统意义上对黑格尔艺术哲学的描述性研究,而是对黑格尔对艺术不同层次的规定(由现象学中的“艺术—真理”论和实在哲学中的“艺术—自由”论所共同构成)的整体性阐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