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编简介 许崇德(1929.1—2014.3),我国 宪法学家、政治学家和教育家,是港澳基本法的重要起草人、“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理论研究的重要奠基者和开拓者。1953年从中国人民大学 法研究生毕业后留校任教,是中国人民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奠基人,是新中国宪法学奠基人之一,曾参与1954年宪法起草工作,全程参与了1982年宪法修改工作,并参加了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4次宪法的修改。2018年,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被授予“改革先锋”称号,被誉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的积极推动者”。 胡锦光,中国人民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杰出学者特聘教授, 重点学科点中国人民大学公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港澳基本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监察法学研究会会长,会法工委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委员。主要研究领域为宪法,行政法,港澳基本法。曾获首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中国人民大学 工作者、北京市教学名师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