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二二年,当毛姆作为剧作家、短篇及长篇小说家甚至社交名流均取得巨大成功之际,他将这些全部放下,远赴东南亚进行了一次长途而且相当艰苦的旅行。从英国坐船到锡兰,在那儿他听说了缅甸东北部掸邦偏远的景栋之诸多乐事,于是他经仰光去到曼德勒,在那儿骑上骡子,走了整整二十六天前往这个令人着迷的地方;然后一路跋涉到泰国边境,来到曼谷,又坐船去了柬埔寨,徒步来到吴哥,最后乘河船去西贡,沿着海岸经顺化到了河内。毛姆在逆伊洛瓦底江往蒲甘的船上偶然读到黑兹利特《论旅行》中的一段话:“哦!摆脱世俗和人言的束缚——在自然的怀抱中抛却那纠缠不休如影随形令人烦恼的个人身份,活在当下,摆脱所有的羁绊——仅以一道牛杂碎与宇宙相连,除了夜晚的酒账什么都不欠——不再寻求掌声,不再遭遇轻视,只以‘客厅里的绅士’为名,这是多么美妙!”顿如醍醐灌顶,遂决定写这样一本游记,并以“客厅里的绅士”为其书名。